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成立敲诈勒索罪该如何处罚

  成立敲诈勒索罪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该行为在性质上非常恶劣,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所以我国刑法规定了敲诈勒索罪。那么具体来说成立敲诈勒索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成立敲诈勒索罪如何处罚
  
  1、构成敲诈勒索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数额巨大,指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2)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①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②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③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④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⑤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数额特别巨大,指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2)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且具有第2条第(2)项中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敲诈勒索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3、根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取决于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以及是否具有“多次敲诈勒索”或“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等认定情形,这也给了律师很多努力的空间。而一旦认定成立敲诈勒索罪,肯定就会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总结:成立敲诈勒索罪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该行为在性质上非常恶劣,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合同双方违约责任怎么划分?
      合同双方违约责任怎么划分??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合同中双方违约不同于一般单方当事人的违约,因为合同的订立受我国的现行经济法的影响,所以处理双方违约金问题要根据相关的条例进行处理。......


·私闯民宅罪属于刑事案件吗?
      私闯民宅罪属于刑事案件吗?我国刑法有非法侵入住宅罪,一般的私闯民宅最多就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不够成刑事案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


·员工癫痫工伤鉴定为几级?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突发职业病的或者是因为意外的事故,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工伤鉴定是工伤中的核心部分,工伤鉴定是鉴定员工工伤的伤残等级到哪一级了。之后......


·没有结婚证女方跑了要给抚养费不,支付标准咋样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思想比较的开放,不少的人出现了未婚生子的情况,当然有时候一些女性,在生了孩子之后便后悔了,于是不少的女性选择了丢下孩子离家出走,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成了一个大问......


·在我国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


·在我国,由于采取的是不动产登记主义,而不像动产那样“谁占有,
      在我国,由于采取的是不动产登记主义,而不像动产那样“谁占有,谁所有”。因此,产权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但有不少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不知道这些房屋产权陷阱,也不知道如何预防房屋产权陷......


成立敲诈勒索罪该如何处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