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客体是怎样的,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犯罪往往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并且利用对被绑架人安全的担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索取财物。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绑架罪的客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绑架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绑架所使用的暴力、威胁、麻醉或其他方法本身就危及到被害人的身体健康;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以后会对被害人加以禁闭、监视等,就剥夺了其人身自由权;绑架罪行为人的犯罪目的(勒索财物)不能得逞,就会对被害人下毒手,杀人灭口,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权。
本罪犯罪对象为有任何有生命的白然人,不仅仅包括妇女、儿童、婴幼儿。实践中被绑架的对象多为妇女、儿童、个体户、私营业主或大公司、企业的重要人物。
二、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是指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或者出于其他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绑架行为是成立本罪的关键,也就是说,只有真正行动了,才能构成绑架罪,对于口头上要说绑架某人的,没有构成实际的行为,则不构成本罪。
对此应注意三点:
(1)绑架亦称劫持其本质是违背被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的意志,非法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失去人身自由,绑架罪的特征必定有限定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如果没有实际限定被害人的人生自由,也不构成本罪;
(2)绑架的方式有三:一是以暴力或者胁迫方法强行劫持他人,这是最常见的;二是以药物、酒精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醒人事后非法将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三是为勒索财物而偷盗不满6周岁的婴幼儿。这是刑法明确规定以绑架论处的一种特殊绑架方式;
(3)绑架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将被害人掳离原地。就地非法控制被害人,向第三者进行勒索的,也应当以绑架论处。
2、绑架罪以特定的目的作为必要条件,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为了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二是为了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只要属于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如果是为了索取债务、出卖或者收养目的而劫持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分别定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或者拐骗儿童罪。
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的,其绑架行为虽不构成绑架罪,但应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我们知道绑架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由于在绑架的过程中还会伴随着暴力行为,因此往往会给被绑架人造成人身损害,严重的还会导致死亡。所以,在不同的损害结果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
总结:绑架犯罪往往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并且利用对被绑架人安全的担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索取财物。那么您知道我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诈骗罪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在遭遇诈骗的犯罪活动以后,认为检察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以后,实施诈骗的人员应当对自己进行一定的赔偿,关于诈骗赔偿,其实在我国的法律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诈骗......
·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哪些
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哪些一、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哪些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
·违反制度辞退通告合法的吗?
违反制度辞退通告合法的吗?违反制度公司公开辞退通告是合法的。公司想要辞退员工的时候是需要满足辞退的一些条件的。公司辞退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的......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解决办法
随着交通的发达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都拥有自己的爱车。随之伴随着不好的一个现象就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发生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人不知如何办显得束手无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解......
·到了退休年龄之后
到了退休年龄之后,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看法:既然已经退休了,那么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而然的也就到期了,和单位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我国法律法律为了在最广泛的范围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
绑架罪客体是怎样的,如何认定绑架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