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归谁,如何分割

  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之后,对于房子分割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改变,而这也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导致了离婚,那么名下的房子究竟该如何分割,很多人就想知道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归谁?这个问题其实要看具体情况,下面就来为您详细解答。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首先我们要区分房子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那么房子是会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夫妻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只有共同财产才会被进行分割。
  
  
  
总结: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之后,对于房子分割方面做出了较大的改变,而这也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一旦夫妻感情破裂导致了离婚,那么名下的房子究竟该如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汽车卖给别人了,还没来得及办过户登记,对方出事故了,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1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赠......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
      女性需要注意新婚姻法关于离婚的哪些规定?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


·交通右锁骨骨折误工费几个月
      受害人的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固定收入......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有哪些?如今遍地高楼此起彼伏,建筑工地也是随处可见,相信有不少人对这一方面有兴趣或者正在从事其中。建筑工程涉及方面很多,从开工到施工完成都有方方面面的规定。今天,......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预付款纠纷怎么处理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建设单位在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企业迟迟不予进场施工,占用建设单位资金,或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对建设单位进行要挟,不能满足则拒......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针对这个
      房屋租赁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针对这个现状,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便地方法院在审理房屋租赁纠纷时可以参照适用。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的......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归谁,如何分割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