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事,也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建立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要是在双方之间尚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此时单位又将劳动者辞退的话,那没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新员工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这是对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罚措施。
二、没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关于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内容将为您介绍。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严厉打击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并就此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如: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至于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上文也给出了相应的解答。此时就算是单位合法辞退劳动者,但由于没有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也是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总结:签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事,也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建立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对于父母双亡房子谁继承?
对于父母双亡房子谁继承?父母双亡,其房产由子女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进行处理。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被口头威胁能先备案吗
可以。在遇到有人言语威胁恐吓的时候,选择报警,这种报警行为属于先行备案,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威胁人真的做出什么违法行为,警......
·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分为法人作品与非法人作品吗
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分为法人作品与非法人作品吗?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分为法人作品与非法人作品,具体规定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后债务人还需履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一、劳动法规定17岁算不算童工?
一、劳动法规定17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
·实现留置权的形式有哪些?
实现留置权的形式有哪些?一、留置权实现的条件我国《担保法》第87条第1、2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
没签合同被辞退了怎么赔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