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大连市10级工伤鉴定补偿费用有哪些?

  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单位自己的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那么,大连市10级工伤鉴定补偿费用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大连市10级工伤鉴定补偿费用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十级工伤鉴定能赔多少钱?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大连市工伤赔偿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一点: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三、工伤职工要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
  
  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四、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24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必要时,拟定函件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时需要当事人伤情相对稳定,然后去具备一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做鉴定。发生工伤,单位可以帮助工作人员申请鉴定,当事人自己可以申请鉴定。大连市10级工伤鉴定补偿费用有哪些?一般包括医疗住院狐狸费用、误工费用、交通费用等等。
  
  
  
  
总结:工伤事故是工作人员在工作单位自己的岗位上难免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工伤鉴定。那么,大连市10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
      在一些建筑工地,施工方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导致工人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通常来说,这种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范畴,为了明确工伤等级,工人应该督促施工方尽快的为其申请工伤认定。顺......


·房地产公司融资经理是做什么的?
      房地产公司融资经理是做什么的?企业融资经理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运用所掌握的企业融资知识,所具备的融资实践经验和综合组织运作能力,为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其主要工作......


·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小偷并不陌生,小偷的行为十分可恶,但由于偷窃的行为较为轻微,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偷窃财物的价值较高,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我国法律对盗窃罪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


·针对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笔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针对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笔录抗诉的期限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起诉争取抚养权?怎么向法院起诉孩子抚养权:起诉抚养权的前提是双方得离婚。1、你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小孩的抚养权,但最终法院会不会把孩子判决给你,要看你们双方抚......


·小孩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此时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就包括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而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能就想变更抚养权,那在法律上小孩抚养......


大连市10级工伤鉴定补偿费用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