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是怎样的?
一、关于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是怎样的?
广大投资人最好做到五个“不”:一是对“高息”诱惑不动心,过高的利息可能涉及非法集资。二是对企业“实力”不崇拜,从发生的案件看,许多是一些实力很强的明星企业,不惜重金骗取相关部门的信任而进行非法集资。三是对“官方”背景不迷信,作案者往往是打着官方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四是对熟人“热心”不信任,不少案件都是利用亲情诱骗,通过传销的形式拉人头,搞非法集资。五是对“创新”理财产品不投资。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集资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非法集资类案件呈现的五大特点
非法集资是一类案件的统称,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此类案件因为涉及投资人众多、社会影响面广,往往被称为涉众型经济犯罪。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投融资方式不断翻新,非法集资类案件也呈现井喷式快速增长,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涉案投资人、被害人人数与投资金额同向上升。短短数年,非法集资类案件涉及投资人、被害人人数不断攀升,少则几十人,多则数万人,且波及面广,投资人来自全国,影响广泛。在涉案金额层面,从几年前的百余万计到今天的数亿元,案件办理难度增加。
二是针对弱势群体的集资行为凸显。近年来,针对中老年群体、残疾人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频现,这些人群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甄别能力弱,极易产生信赖,且有退休金、残疾人保障金等社会保障资金,成为非法集资的新目标群体。
三是巧立投资名目、花样繁多。随着科技、金融领域的发展创新,非法集资借朝阳产业名目,吸引投资目光。主要包括:互联网行业的网络游戏、网络公司等。教育培训行业的外语培训、出国咨询等。能源行业的传统能源再投资、新能源项目发展等。金融行业的投资基金、股票等。科技行业的月球资源开发,航空航天项目开发等。这些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具有融资的现实需求和高额回报的可能性,成为犯罪分子假借名目的高发领域。
四是作案手段更隐蔽,参与人员更专业。相对萌芽时期的非法集资类案件,近年案件在作案手段上呈现更加强烈的隐秘性。非法集资摒弃一蹴而就,采用长期融资合作、实现高额利润回报的方式,建立投资信任、填充资金池,这种方式隐蔽性强,加速了投资人数和资金的扩张。非法集资人员具有金融从业背景,掌握专业金融知识,了解投资人的心理和需求,致使犯罪行为难以甄别。投资人与融资人的双重身份合二为一,公司内部人员既在内部投资、又拉拢融资,给投资者造成合法的假象,使投资人放松警惕。
五是补偿损失缺口大,追缴财产难度大。非法集资行为发端于短时间内对大量资金的紧迫需求,这种需求导致资金快融快消,资金短时间内即被挥霍,且流向泡沫行业,无法弥补损失的资金缺口,导致办案机关追缴财产难度增大。
首先是对高利息的不动心,因为许多高利息的东西都是非法集资的,其次对于官方的背景也不要轻易的进行相信,因为许多人非法集资都是打着官方的幌子。最后还要警惕熟人作案,具体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总结:一、关于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是怎样的?广大投资人最好做到五个“不”:一是对“高息”诱惑不动心,过高的利息可能涉及非法集资。二是对企业“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紧急需要用钱的公民可能考虑到银行的手续太麻烦而且还不一定能够成功申请,迫不得已就只能选择到民间的一些公司申请借贷,但是我们都知道民间借贷中仍然有许多不正规的公司门槛很低却容易发生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
·哪些房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提交法院进行判决,但是,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分割,法律规定有五种类型的房产,离婚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那具体而言,哪些房产离婚......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一、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要区分情况。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劳动者。2.用人单位......
·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
女性上班时间流产是否属于女性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一、上班时间流产的工伤认定条件?若流产原因是由于工作过于劳累而导致的,这应当构成工伤。此时构成工伤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要看当时腹......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如何确定法律关系
第一,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不能以自己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而免责,劳动者仍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索取相应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第二......
关于如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