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

  军队有铁的纪律,军人就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是作为一名军人最基本的要求,即使军人在服役期满复员以后,仍然属于预备役人员,仍然要服从征召,特别是在战争时期,更负有保家卫国、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呢?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是指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片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构成特体
  
  1、罪体
  主体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主体是预备役人员。这里的预备役人员,是指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非预备役的人员,分为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士兵。行为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行为是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这里的征召,是指兵役机关依法的预备役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准备服现役的活动。军事训练,是指军事理论教育和作战技能教练的活动。拒绝征召、军事训练,是指接到征召、军事训练通知后,拒不报到或者拒不参加军事训练。逃避征召、军事训练,是指以谎报年龄、假装病残、外出藏匿、找人顶替等方法躲避征召、军事训练。时间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构成的特定时间是战时。
  2、罪责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以暴力方法抗拒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经多次教育仍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因拒绝、逃避征召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等。
  二、认定标准
  
  1、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所以“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最主要的标准。此外,还应注意战时与平时的界限,若是平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2、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
  根据兵役法规定,犯本罪应比照逃离部队罪追究刑事责任,二者在客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完全相同。其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只能是预备役人员,即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人员;后者是军人。(2)客观要件也不相同。前者表现为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的行为;而后者表现为逃离部队的行为,不分战时和平时,但战时从重处罚。
  三、处罚规定
  根据刑法第376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预备役人员,在兵役机关依法征召时故意逃避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拒绝报到、谎报病情、让他人冒名顶替等,但必须是在战争时期、情节严重的故意性行为才能认定为本罪。
  
  
  
总结:军队有铁的纪律,军人就要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是作为一名军人最基本的要求,即使军人在服役期满复员以后,仍然属于预备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土地资源法,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要是我们想要用的话,就只能是通过拍卖的手段,和政府合作,说明成交日期以及使用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是一项......


·实习期闯红灯如何处罚?
      实习期闯红灯如何处罚?一般在初次拿到驾照的时候,就会有一个实习期,这个实习期通常规定为一年。在实习期内,新手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当然如果没有注意到的话,一旦构成了交通违章,则就......


·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拘留以后的流程及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刑事拘留以后得流程是提请批捕,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能立遗嘱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能立遗嘱吗?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不能立遗嘱,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判刑规定是什么?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判刑规定是什么?《票据法》第一百零五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本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


战时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的概念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