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在诉讼离婚中,要是调解失败的话,那法官需要依法作出判决。而此时夫妻最终是否能够离婚,需要看法官作出的判决,此时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判离婚情形,那么才会准许夫妻离婚。不过法律中对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 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 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 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有的人认为只要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那么就会判决夫妻离婚,但其实这是两码事,法院受理案件是因为符合了法律中规定的受案条件,最终是否会判决夫妻离婚,还要看有没有符合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条件,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在诉讼离婚中,要是调解失败的话,那法官需要依法作出判决。而此时夫妻最终是否能够离婚,需要看法官作出的判决,此时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判离婚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有效期到期的商标续展在哪办理
      有效期到期的商标续展在哪办理一、有效期到期商标续展在哪办理?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者自己去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


·会员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在不管是饭店,KTV,发店等各行各业推出的,都有本店的会员卡。其实在正常情况下,办理会员卡的话对消费者和商家来说都是各取所需。但是这并不能排除所有的办会员卡的情形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生酒驾肇事顶替如何处罚
      发生酒驾肇事顶替如何处罚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罪定性。如果交通事......


·在外地工伤什么赔偿标准?
      在外地工伤什么赔偿标准?一、在外地工伤什么赔偿标准?在外地工伤的赔偿标准会根据伤情程度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


·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批捕有案底吗
      一、被司法部门刑事拘留批捕有案底吗?被刑事拘留或批捕以后都不会留下案底,因为刑事拘留和批捕都不代表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罪的,除非法院的有罪判决正式发生了法律效力,只有这样才会留下案底。......


·加班期间脑溢血死亡怎么处理?
      加班期间脑溢血死亡怎么处理?按照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法律规定:用人方与劳动者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不论有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视为劳动合同成立。劳动合同成立后,用人方应该为......


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