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婚姻无效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和结束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如家庭、财产、子女、感情等方方面面的情况,都有可能使当事人产生法律需求,与婚姻关系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也有许多种,对一些特殊情况也有着具体详细的规定,那么,在现实中,申请婚姻无效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法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概念,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申请婚姻无效的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婚姻当事人双方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综上所述,申请婚姻无效的时效只要是在无效婚姻关系存在的时期都可以提出,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一方或双方死亡的,在死亡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婚姻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所属单位等利害关系人,视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不同而确定。
  
  
  
总结:在婚姻关系存续和结束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如家庭、财产、子女、感情等方方面面的情况,都有可能使当事人产生法律需求,与婚姻关系相关联的法律法规也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2023年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该向其支付3倍工资,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向其支付2倍工资。2013年12月......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根据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


·大货车停运误工费是否由保险赔付?
      大货车停运误工费是否由保险赔付?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按交强险规定:死亡伤残赔偿费用包括丧葬费、死......


·发生劳动争议能怎样解决?劳动争议案件谁承担举证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能怎样解决?劳动争议案件谁承担举证责任?一、发生劳动争议能怎样解决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的处理程序。只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醉驾重新考驾照的时间是多久?
      一、醉驾重新考驾照的时间是多久普通车辆5年内考取,运营车辆10年后考取。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大家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
      您都知道,营业执照对一个企业而言十分的重要,毫不夸张的说,营业执照就相当于一个人的身份证。因为一个企业要想开始正当营业,必须先拥有营业执照。那么,苏州办理营业执照流程是什么?办理的......


申请婚姻无效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