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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诽谤怎么起诉是符合规定的?

  有的人因为与他人发生纠纷后结怨,或者为了对自己的竞争者进行攻击,往往会采取诽谤诋毁的手段,破坏他人的声誉,达到自己的目的,所谓人言可畏,被害人不仅名声上受到侮辱和损害,而且在精神上也会遭受打击和伤害,此时,受害人应当到法院进行起诉,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起诉诽谤怎么起诉呢?
  
  一、起诉诽谤罪的基本流程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二、起诉诽谤罪的相关规定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3、对诽谤罪有充分的认定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c、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综上所述,关于起诉诽谤怎么起诉的问题,首先是要书写起诉状并列清规定事项,起诉形式为自诉的可以寻求法院帮助;其次是要准备好证据,对被告人的诽谤行为有充分的认定,包括行为性质、侵犯对象、犯罪主体等;之后按规定缴纳诉讼费,就可以到法院立案了。
  
  
  
总结:有的人因为与他人发生纠纷后结怨,或者为了对自己的竞争者进行攻击,往往会采取诽谤诋毁的手段,破坏他人的声誉,达到自己的目的,所谓人言可畏,被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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