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人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相信不少人都听说过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实践中有许多非法集资参与人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会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回自己的集资款。那非法集资人诉讼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集资人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
  2、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前的准备:(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4)当事人的追加。4、四开庭审理:(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只有具备一定的数额或情节才能构成犯罪。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制定发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集资款达到一定的标准,是可以构成犯罪的。个人与单位均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同时我国法律对非法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款不作保护,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时,追缴的部分如果不够清退给非法集资参与者的,会由参与者承担这部分的损失。
  
  
  
总结:相信不少人都听说过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实践中有许多非法集资参与人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会想要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物业要求交装修保证金合法吗
      物业要求交装修保证金合法吗当业主有装修需求时,物业公司一般会要求装修业主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装修保证金。比如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要求(该法案已于2......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法条解除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我国公司的原则规定,股东资格的取得可以概括为创设取得和继受取得,即原始取得和非原始取得。股东资格的取得主要有三种途径:(1)投资人因设立公司签署......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内幕交易和内幕消息非常重视,内幕消息的泄露也预兆着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对于内幕交易我国法律有着司法解释。那么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是什么样子的?最高人......


·买到假口罩怎么办赔偿?
      买到假口罩怎么办赔偿?超市买到假口罩可以按照三倍进行赔偿,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


·吴江区信息公开指南介绍
      吴江区信息公开指南介绍信息公开简单的来说就是把信息想社会或者是个人公开,在如今社会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很多的政府也会把一些好的或者坏的信息公开,以便激励或者提醒其他人。而且政府的信......


·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有影响吗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没有影响。1、行使辞职权: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


非法集资人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