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业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商业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屋买卖活动也更加频繁,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既包括房屋产权的买卖,也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买卖,不同房屋的产权年限都是相同的,但不同性质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就各不相同了,那么,商业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呢?1、土地性质的分类及使用年限。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各类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2、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3、综合用地的概念是指不同用途的土地(如商业、工业、住宅等)所构成的土地。4、五证两书: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上市销售必须持有“五证两书”。 “五证”是指:《预(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书’是指:《房屋质量说明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5、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6、 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算起,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证后开始计算。从房地产开发的规律来说,楼盘开发要经过规划、报建、施工、装修、绿化、配套设施等一系列系统而复杂的程序。一般房地产开发进展顺利的话开发周期为2~3年,因此,购房者实际能居住的年限往往小于真正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年限缩水情况普遍存在。7、综合用地及其年限: 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关于综合用地的出让年限,国务院 55号令规定了各类用地最高出让年限:居住用地 70年,工业用地 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年。8、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 50年办理出让手续;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应当明确其中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各自分摊的土地面积,并明确商业用地部分出让年期为 40年、居住用地部分为 70年。如统一按 50年计,就会出现商业部分实际出让年限超过 40年,而居民购买的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又明显小于 70年。综上所述,关于商业用途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按国家规定,商业、娱乐、旅游用途的土地,土地最高使用年限是40年,第二种是商业用地包含在综合用地中,只有一个使用人且不可分割的情况下,按综合用地最高使用年限50年办理。
  
  
  
总结:商业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屋买卖活动也更加频繁,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既包括房屋产权的买卖,也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劳动合同怎么样算有效期?
      劳动合同怎么样算有效期?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


·闯红灯处理流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普通老百姓的交通规则的相关规定是必须了解的,因为在路上行驶的时候都必须遵守相关的交通规则,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实际上就是红绿灯的问题,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闯红灯,很多人对此想要了解......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
      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纠纷解决方案有哪些(一)各方主体可能涉及的法律纠纷解决方案此类问题层出不穷,由于尚缺乏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案件的处理往往会有差异,通常对各种......


·一、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可以结算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可以结算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


·工商局关于商标侵权需要处理多久
      工商局关于商标侵权需要处理多久?商标侵权工商机关应该在立案以后的90天内依法做出相关的处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一、杭州社保补缴期间医保吗?
      一、杭州社保补缴期间医保吗?社保扣款后(比如9月开始参保,那要10月初扣款),扣款后就可以使用。之前的余额自动解封。补缴标准(一)由参保单位提出申请补缴的,缴费基数及比例按以下标准......


商业用途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