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粮食收购成了农村居民重要的总收入来源。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对签订合同的内容不甚了解,唯恐上当受骗,丢了辛苦钱。签订合同一定要遵守平等自由、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粮食收购合同模板
  
  甲方: (购方)
  
  乙方: 县(市) 乡(镇) 村 户(售方)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订单农业”的发展,保护种粮大户的利益,甲方与乙方协商就 年粮食生产收购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合同履行。
  
  一、 品种数量
  
  乙方种植的粮食品种、面积向甲方交售的数量。
  
  二、收购价格
  
  甲方对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实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同等级粮食收购价的基础上实行价外补贴,每50公斤补贴 元。
  
  三、结算方式
  
  乙方将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付清全部粮 款和补贴款。
  
  四、权利义务
  
  1、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必须交售到甲方指定的粮站,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不得压级压价。 3、乙方在交售粮食时可要求甲方提供预约、优先验收结算等服务,甲方不得收取服务费用。
  
  五、预购定金
  
  1、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预付给乙方粮食“预购定金” 元。
  
  2、甲方预付的粮食“预购定金”在乙方交售粮食时由甲方收回或在售粮款中扣除,“预购定金”不计利息。
  
  六、违约行为
  
  (一)以下行为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收购合同内的粮食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论价、压级压价的;
  
  3、甲方未当场付清全部售粮款和补贴款的;
  
  4、甲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二)以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非主观因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售合同内粮食的; 2、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乙方将不返还“预购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运输、保管等方面的费用。
  
  2、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预购定金”,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一致同意,以书面方式达成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______ 年_ 月_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县(市) 乡(镇) 村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这是一个内容相当完整的模板合同,您可以参照着书写,其中具体数额等内容根据具体情况书写。但是一定要书写规范双方的真实身份姓名、粮食的品种数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以避免日后有不必要的争端。如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总结: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粮食收购成了农村居民重要的总收入来源。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对签订合同的内容不甚了解,唯恐上当受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检察院不批捕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吗?1、是的,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办理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的通知检察院。2、而对于需要继续侦察,并且符合取保......


·起诉前对隐名股东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前对隐名股东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所谓的辞退员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购买车辆的数量也在急剧的上升,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车祸越来越多。在现实生活中,车祸经常会导致人死亡,这时候会涉及到车......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怎么给工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怎么给工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


·抚育费负担数额
      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