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交通肇事罪怎样判刑

  不论车辆事故发生于何种场所,只要交通管理部门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认为构成犯罪的,一律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处罚。那么,犯了交通肇事罪如何处罚呢?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呢?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怎样判刑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逃逸具体是指:
  
  ①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②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③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④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⑤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⑥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2)“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
  
  ①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②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构成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谁都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更没有谁想犯交通肇事罪,而且在犯罪构成上,交通肇事罪也属于过失犯罪,但是现实情况是我国各地法院的刑事庭每年都会审理大量交通肇事案件。当然,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当事人不了解刑事和解制度,即使肇事者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也不知道如何进行操作,减轻、免除自己的刑事处罚。
  
  
总结:不论车辆事故发生于何种场所,只要交通管理部门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认为构成犯罪的,一律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处罚。那么,犯了交通肇事罪如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车祸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这其中关于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想要解决纠纷就要知道我国法律上对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


·一、随时辞职工资不给应该怎么办?
      一、随时辞职工资不给应该怎么办?随时辞职工资不给应该自行先与上级领导或者老板商议拖欠工资的事情。带着工作时的记录前去找老板协商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可以到本单位所在区域内的劳动行政部......


·诉前财产保全能卖房吗?
      诉前财产保全能卖房吗?房子被保全的,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必须解除保全,才能买卖。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


·怎样确定购房合同诈骗罪?
      在当下房地产火热进行中,有许多出现购房合同诈骗罪,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尽量避免受到不法商家的欺诈呢?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民事欺诈,什么是合同诈骗,如果上当受骗,应当怎样通过法律手段,将财......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
      虽然我们很不愿意提起交通事故,但是在现在社会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一旦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最重要的是交通理赔问题。一般来讲,说这样都会上保险,保险公司最基本的保险就是交强险,交通强......


·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刑法中盗窃罪是属于发生率比较高的一种罪行,而且刑法条文对盗窃罪的描述也是比较的详细的,而且由于盗窃行为比较的常见,所以对于盗窃罪也是经常做着修改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在刑法修正案八......


如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交通肇事罪怎样判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