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

  一、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2月19日,三部委联合发布新政,从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其中,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另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二、 房屋赠与子女税率1、契税3%2、赠与双方还各需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缴税共计3.1%房屋“卖”给子女税率1、契税2%缴税共计2%租售同权的主要内容就是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这一政策在近几年开始实行,国家一直在调控房价,但是只能调控增长的速度,继承的房产的政策有着很为优惠的项目,从而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结:一、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2月19日,三部委联合发布新政,从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新政规定,对个人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租赁双方当事人,即房主和租客填写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当事人,即房主和租客填写房屋租赁合同。二、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交资料(一)当事人必须提交的要件:1.《出租屋登记申请表》;2.《房地产租赁合同》,这个合同为一式三份;3.房屋产......


·一、怀孕离婚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怀孕离婚补偿标准是多少?怀孕离婚的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主要分为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主要分为哪些《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


·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可否获得?
      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可否获得?毕竟退休人员已经不再参加社会劳动了,而且高温费是工作单为在工作人员而特意设置的一项福利制度,所以说退休人员目前是很难享受到这一福利制度的。只要用人单位安......


·内蒙古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社会保险其实就是作为各位劳动者朋友养老和以后老了看病还有女职工怀孕,因工作受伤和失业时等方面的一个重要的保障的,因此社会保险对于您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在内蒙古办理社会保险时也是......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当我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债权人一般会要求债务人出示具有同等价值的物品抵押贷款,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有不少的债务人再将土地使用......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新政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