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结婚后,会有很多发现互相并不合适从而离婚的夫妻。离婚后,将面

  结婚后,会有很多发现互相并不合适从而离婚的夫妻。离婚后,将面临许多财产归属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债务问题,若是男方在婚内欠下债务,那么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离婚债务归男方这么离后,女方还需要还债吗?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离婚协议书上说明了一切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要不要负责偿还债务?
  针对婚后的共同债务而言,这只是夫妻之间对债务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1、通知债权人并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明确表示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男方独自偿还的,可以由男方自己偿还;?2、未通知债权人或通知债权人后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该笔债务还是你俩偿还;?3、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所有债务是男方婚前(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以前)的债务或未用于家庭支出,比如赌博之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由此可知,只要进过法院认证,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写着婚后债务归男方,那么女方是无需为男方偿还债务的。因此,我们提醒各位女性,在签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的各项条例,以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的问题。若您对离婚债务归男方这么离还有问题,欢迎咨询。
  
  
  
总结:结婚后,会有很多发现互相并不合适从而离婚的夫妻。离婚后,将面临许多财产归属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债务问题,若是男方在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哪些?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哪些?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大多数人为了使得自己的权益的得到保护,会遵守行政、民事以及刑事法律的规范,但是在我们的身边依旧不缺乏那些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主体,此......


·杭州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杭州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一、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财产的归属怎么分配?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财产的归属怎么分配?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非法同居分为有配偶的和无配偶的非法同居两种情况,同居期间两者在经济和财产上必定会有一些共用的情况。那么对于新婚姻法非法同居财......


·欠钱不还判决胜诉也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判决胜诉也不还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判决胜诉也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判决胜诉也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


·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一、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是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法定的权......


·如果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理
      如果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理对于这类案件大多数人都会私下商议解决,如果导航是人双方存在较大的歧义时,就会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按照司法程序来处理,有关办案人员会依据案件的双方所承担的责任......


结婚后,会有很多发现互相并不合适从而离婚的夫妻。离婚后,将面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