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合并流程是什么?

  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合并流程是什么
  其实本身公司合并有的时候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公司,通过合并以后,对公司的整体运营状况和资金资产债务问题等,都应该得到一个相应的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因此为了达到您合并公司的目的,在合并的时候,一定要遵循公司法章程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合并流程是什么?
  
  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合并流程是什么?
  
  公司合并涉及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等相关人的利益,应当依法进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通常如下:
  
  1、董事会制订合并方案。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1)公司的名称与住所。这里所讲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包括合并前的各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和合并后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名称与住所。公司名称应当与公司登记时的名称相一致,并且该名称应当是公司的全称;公司的住所应当是公司的实际住所即总公司所在地。
  
  (2)存续或者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发行的股份总数、种类和数量,或者投资总额,每个出资人所占投资总额的比例等。
  
  (3)合并各方现有的资本及对现有资本的处理方法。
  
  (4)合并各方所有的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
  
  (5)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是否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后的内容,新设公司的章程如何订立及其主要内容。
  
  (6)公司合并各方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股东权益的公司要的会计报表,会计合并中必须编制的报表。合并各方应当真实、全面地编制此表,以反映公司的财产情况,不得隐瞒公司的债权、债务。此外,公司还要编制财产清单,清晰地反映公司的财产状况。财产清单应当翔实、准确。
  
  4、合并决议的形成。
  
  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之后方进行其他工作。公司合并会影响到股东利益,如股权结构的变化。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六十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就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即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能进行;就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其合并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即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才能进行;就国有独资公司来讲,其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进行。
  
  5、向债权人通知和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一般来说,对所有的已知债权人应当采用通知的方式告知,只有对那些未知的或者不能通过普通的通知方式告知的债权人才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通知和公告的目的主要是告知公司债权人,以便让他们作出决定,对公司的合并,是否提出异议,此外,公告也可以起到通知未参加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股东的作用。
  
  6、合并登记。
  
  合并登记分为解散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以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到工商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续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只有进行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2017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该怎样进行的详细介绍。首先,公司在进行合并的时候,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同意,由董事会制定相应的合并方案,并且签订公司合并协议。在合并过程当中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相关人士对公司合并后以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我们可以看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流程主要包括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罗列财产清单、合并决议的形成、以及向相关人士发出通知等。公司合并,需要面临许多问题,在合并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总结: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合并流程是什么其实本身公司合并有的时候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公司,通过合并以后,对公司的整体运营状况和资金资产债务问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流产请假工资怎么算
      流产期间的工资,以往都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的,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来发放流产期间的工资的,换句话说就是,流产期间不工作也是有工资领的,并且这个工资发放是有对应的时间计算的......


·高空坠物诉讼案件是怎么规定的?
      小区内发生高空坠物的事件是比较常见的,高空坠物的危险我们都知道,高空坠物的危害主要包括了财产的损害和人身的伤亡,所以不要小看高空坠物所带来的危害,怎么处理高空坠物的事件主要是根据侵......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
      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女方婚前的房产可做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合理。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范本是怎样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合同编号:NO____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说明1、本协议文本签约之前,协议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


·签合同因为对方技术存在抄袭毁约怎么赔偿
      签合同因为对方技术存在抄袭毁约怎么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


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合并流程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