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及到非法集资法院会停止审理吗?

  我们知道在生活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诈骗的情况,有时候损失的金额比较小,但是有时候我们在投资或者理财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非法集资的情况,这样的情形之下损失的金额就比较大,可能是自己的所有存款,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那涉及到非法集资法院会停止审理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涉及到非法集资法院会停止审理吗?
  
  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法院或者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这意味着只要涉及到非法集资犯罪的案件,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了就要移送,法院不再审理。因为非法集资案件涉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利益,此举是为了防止有的受害人获得足额清偿而有的受害人却根本不能得到补偿的现象发生。
  
  二、非法集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自己的金钱被诈骗了纪要及时的去公安机关报案,特别是涉及的金额比较巨大,因此一般情况下非法集资是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去查办的,提醒所有投资者要谨慎投资,不相信暴富情况,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不受威胁。
  
  
  
  
总结:我们知道在生活中我们会经常遇到诈骗的情况,有时候损失的金额比较小,但是有时候我们在投资或者理财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非法集资的情况,这样的情形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一、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1、哪些人对家暴可以投诉、反映或者求助(1)家庭暴力受害人;(2)受害人法定代理人(若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方式包括什么
      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方式包括什么一、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方式包括什么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将著作权人尚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擅自上传,登......


·参照交通事故赔偿规定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参照交通事故赔偿规定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


·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届满后意味着什么?
      诉讼时效届满后意味着什么?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


·小额贷款公司不构违法发放贷款罪吗?
      小额贷款公司不构违法发放贷款罪吗构成,小额贷款公司仍旧是属于金融机构。本罪的主体只要是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


涉及到非法集资法院会停止审理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