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是什么?

  吸毒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打击是毁灭性的,基于此,我国对毒品犯罪打击保持高压状态。在公安机关查处的毒品犯罪中,有一类是是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及幼苗的。这种犯罪方式虽然不是直接对人民群众造成伤害的,但是性质也是比较严重。那么,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刑法有关条文给您讲一讲。
  
  
  一、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是什么?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非法购买或者出售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行为,所谓非法运输,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私自从事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运输的行为,包括国内运输和在国境、边境非法输入输出。所谓非法携带、持有,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没有合法的携带权、持有权而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的行为。还必须具备数量较大这一要素。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表现是未经批准,采取非法手段携带毒品植物种子的,其破坏的是国家对毒品植物的管理制度。这些就是我们总结整理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在量刑上面,构成此类犯罪的,最高刑期是有期徒刑三年。
  
  
总结:吸毒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打击是毁灭性的,基于此,我国对毒品犯罪打击保持高压状态。在公安机关查处的毒品犯罪中,有一类是是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判定醉驾一定是抽血化验吗?
      一、判定醉驾一定是抽血化验吗?判定醉驾一般是要进行抽血化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如何举证?
      医疗纠纷诉讼医院如何举证?医疗机构必须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还需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医疗过错才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分配举证责任上,要求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


·签了合同没收到钱该怎么办
      签了合同没收到钱该怎么办1、可以及时和对方协商处理。2、如果对方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退休政策的修改对于我们广大民众来说是值得关心的
      退休政策的修改对于我们广大民众来说是值得关心的,特别是关于退休之后的待遇问题,其实一般到了退休年龄之后劳动力也就大大降低了,如果想要过生活还是需要有经济来源,这就是我国对退休人员发......


·骗取贷款与信用卡诈骗的定义
      骗取贷款与信用卡诈骗的定义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骗取贷款与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会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金融秩序,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是法律所不容的。那么接下来我们给您讲一讲他们俩的......


·网站赌博赢钱不给提款怎么办?
      应当明确的是,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赌资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网络赌博赢了钱,不给提款的,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提款目的,即使报警后追回的,也会被收缴的,本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概念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