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认定处理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非法集资案件一般涉及人员比较广泛,案件标的额巨大,如果没有明确、合理的处置标准,不能够妥善处理涉案财物的认定和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的经济秩序,甚至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了解非法集资认定处理标准相关知识十分重要。非法集资认定处理标准的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
  
   一、涉案财物的范围
  
  司法实践中常说的“赃款、赃物”主要是指违法所得,即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利益。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二、
  非法集资认定处理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
  
  同时该《意见》中“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
  
  1、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2、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①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②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③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④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⑤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3、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4、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值得注意的是,该解释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投资人比照刑法中“被害人”,将其集资款按照“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
  
  三、违法所得的追缴和退赔原则
  
  侦查机关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为了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往往在第一时间将涉案公司、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并没有将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和涉案的赃款、赃物进行区分。
  
  但是当刑事案件进入了审判阶段,法院对在案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进行处理时,就必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调查财物的权属情况。
  
  《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六十六条、三百六十九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判决返还被害人但其没有认领的财物应上缴国库;属于被告人合法所有的,应当在赔偿被害人损失,执行财产刑后及时返还被告人。
  
  窗体顶端
  
  四、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方式
  1、从法律层面讲,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案件中的涉案财产要等到法院
  
  终审判决后才能处理。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法定程序确定之前,在法律上应视其为无罪。所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的涉案财产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前,其权属不能发生变化,仍然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有,相关部门只是代管的角色。
  
  窗体顶端
  
  2、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处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公安机关先期处置方式有:查封、冻结、扣押和追缴。涉案资产的追缴、查封、冻结和扣押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进行。二是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全面处置方式有:资产确权、变卖、拍卖、实物资产出租、债权人会议、债转股、债务转移、管理人制度、破产清算、变现及兑现等方式。全面处置方式的启动的时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接到移送起诉的卷宗之时。
  
  窗体底端
  
  五、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换回损失的方法
  
  1、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的被害人遭受损失一般是由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其财产,根据《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通过法院对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被害人财产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方式弥补损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如果被害人因犯罪行为人身被侵犯、财物被毁坏时,可以通过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对被告人的合法财产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与案外民事债权同在民事法律关系层面,在不涉及担保物权的情况下,根据民法中普通债权平等性原则,二者平等地对刑事被告人的合法财产享有受偿权。
  
  3、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致人身损害、财物毁损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向被告人索要赔偿,此时共同犯罪的被告人在侵权赔偿中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每一个被告人都有义务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对于超出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可以依法向其他被告人行使追偿权。而共同犯罪的被告人被追缴或责令退赔范围即使超出其实际所得,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向其他被告人进行追偿,这样对该被告人显失公平。
  明确的处置依据有助于认定犯罪行为,划分涉案财物的范围,合理追缴、处置涉案财产,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同时我们还为您整理了有关投资人挽回损失的办法以及违法所得退赔原则。如果您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要及时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力。
  
  
  
  
总结:非法集资案件一般涉及人员比较广泛,案件标的额巨大,如果没有明确、合理的处置标准,不能够妥善处理涉案财物的认定和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的经济秩序,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什么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什么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一、什么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生活中出现意外情况是无法避免的,因为某些疏忽或者是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人员死亡的现象在当前社会是时常会发生的,这时候错误的一方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死亡......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


·农村户口继承农村房屋吗?
      农村户口继承农村房屋吗?可以。农村房屋继承不受户籍性质限制。我国的《民法典》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


·办理专利购买合同备案要去哪个部门?
      专利代表着人们知识和技术的结晶,是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的成果。专利不可以白白的拱手让人,需要签订转让合同,只有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转让或者购买才能够切实享受法律保障。那么,办理专利购买合......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一、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哪些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


非法集资认定处理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