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收集的证据中就有证人证言这一项,对于案件知情的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关于证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一、关于的证人规定
  证人是指知道案件事实情况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证言的人。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应当具有的条件是:(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2)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4)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5)证人只能是自然人。
  二、我国刑诉法中的证人制度
  新刑诉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本次修改刑事诉讼法针对司法实践中证人应当出庭而不出庭的问题比较突出的现象,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出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重要证人的出庭作证制度和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新刑诉法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这是关于强制证人出庭制度和对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惩罚措施的规定。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强制证人到庭的条件,一是证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二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三是证人不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证人不出庭,才可以采取强制手段。以上就是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的详细内容,证人证言对于案件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证人必须是对案件知情,并且具有案件作证能力的自然人,在生理上,精神上是正常的,并且能够正确表达自我的意思表示的。证人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都必须出庭作证。拒不出庭的,法院还可以根据情节程度处以拘留。
  
  
  
总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对于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收集的证据中就有证人证言这一项,对于案件知情的都有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房可以购买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产权房可以购买吗?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有哪些?我们知道,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与特定工程有关联的各方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从立法鉴定来说,在工程的施工全过程中,都是需要进行控制的,需要严格抑制......


·山东诈骗罪入罪标准是多少?
      山东诈骗罪入罪标准是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一、要式合同的定义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


·不予行政处罚年龄的相关法律规定
      众所周知,在我国,未满14岁的儿童无刑事责任。无独有偶,在民众违反行政规定时,对未满14的儿童也免除行政处罚,而14至18岁的孩童也会有相关规定,另外,孩子的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关责任。接下来......


·关于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
      农民工工伤怎么陪偿?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


刑事诉讼法证人规定如何?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