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外收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涉外收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当代社会,收养通常是指没有孩子的父母收养,当然这也并不是绝对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涉外的收养,对于涉外收养很多普通老百姓都不太清楚,那么涉外收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涉外收养
  涉外收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收养,即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一方为外国人。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
  二、涉外收养的程序怎么进行
  为确保建立有效的收养关系、保护被收养人的利益,涉外收养在程序上较国内的收养程序复杂。其具体程序如下:(一)外国收养人通过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组织提出收养申请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中国送养人向我国民政部门提出送养申请及其审批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户籍证明等情况证明。(三)涉外收养的批准与通知中国收养组织对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和有关证明进行审查后,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送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中,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选择适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该被收养人及其送养人的有关情况通过外国政府或者外国收养组织送交外国收养人。外国收养人同意收养的,中国收养组织向其发出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同时通知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送养人发出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四)涉外收养登记(五)涉外收养公证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首先我们需要跟您解释的是涉外收养关系有狭义的和广义的,狭义的收养关系指的就是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孩子,广义的收养关系指的是收养方和被收养方其中有一个是外国人即可。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总结:涉外收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当代社会,收养通常是指没有孩子的父母收养,当然这也并不是绝对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涉外的收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形下是可以判缓刑的,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精神赔偿
      一般交通事故中都会造成人员的损伤,而此时就需要对受伤的人做出相应的赔偿。实践中,不仅会有物质方面的赔偿,还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精神赔偿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的规定有何不同
      举证期限时限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


·拖欠工资影响公司信用吗
      拖欠工资影响公司信用吗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是会影响用人单位在银行的贷款的。有关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承接投资、参加政府采购等申请时,应当将用人单位三年内是否存在劳动保障违法记录作为参考。......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公司债法律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运营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运营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于伤者的误工费在赔偿范围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简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按交强险规定:死亡伤残赔偿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


涉外收养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