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期限是多久?工程质保金是用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有了工程质保金的保障双方业主和施工方都更为放心。工程质保金实际上就是在施工单位完成工程项目之后业主扣押的一部分工程款,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没有问题,业主会将质保金退还,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期限是多久?一、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期限是多久?根据《建设工程法》第十条规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根据建筑法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权益原则确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由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各方签收竣工验收文本日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二、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不同之处缺陷责任期是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算。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因保修范围不同保修期限也有差异。当事人可以约定保修期限,但不能低于法定期限。1999版施工合同中,仅约定质量保修期,并未用缺陷责任期之表述,对于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也并未明确。而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保修阶段包括缺陷责任期与工程保修期,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当然承担保修义务,即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的保修责任与缺陷修复责任是重合的。但质量保证金并非保修费用,该金额虽有发包人预先扣留,但仍属于承包人所有,如果承包人经通知不履行缺陷修复义务,则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复,并从中扣除修复费用,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将剩余部分退还承包人。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提出退还质保金的申请,在核实完申请的14日之内业主应将质保金退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与业主签订一份合约,其中应该明确规定质量问题和质保金的返还期限。
  
  
  
总结: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期限是多久?工程质保金是用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举措,有了工程质保金的保障双方业主和施工方都更为放心。工程质保金实际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受伤后什么时候做司法鉴定?
      受伤,是人人都希望可以避开的,不管是以何种方式受伤,都是人们所不愿意看到的。但是若出现受伤这一事件,也不要惊慌失措,及时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正确的鉴定结论,如若之后双方在赔偿方面引......


·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但是很多朋友在撰写合同的时候不
      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但是很多朋友在撰写合同的时候不清楚注意事项。比如租土地的时候写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民法典律规定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什么呢?将在下文中给您介绍。一、土地......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在我国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临时土地使用证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这都是有些企业或者工厂要临时占地,因为有些重大工程可能是需要专门的场地来加工原材料的,一般临时......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期限规定是怎么样的?
      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法院或者是检察院,这些司法机关在处理一些案件的过程中,无论是哪一个程序都是有一定的时间规定的,并不能一个案件一直拖着不去处理,很多东西都是要讲究效率的,案件的处理......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分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分类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分类有哪些?(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


·私下调解不成,二人打架受伤如何处理
      生活当中难免会有一些争吵,尤其是在夏季高温天气,情绪波动较大。口战很容易演变成为手脚并战。在这过程中,如果有人受伤,私下调解不同意,二人打架受伤如何处理?责任划分和流程是什么样的?今......


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期限是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