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文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文
  
  由于农村中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若需要进行租赁的话,此时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才行,当然,按照规定不同性质的土地,法律中规定的租赁期限不同。而此时最好也要签订书面的协议,那这个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地情况
  
  甲方将位于漳平市永福镇文星村东100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大小为——————亩,长————米,宽————米,形状为————形。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20,自2010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万元整(元)。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种植花卉),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用来种植花卉),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各种收费,按有关规定由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到——%。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若需要书写相应的合同,其实可以参考上述范文进行,但在具体约定内容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了。当然,签订的合同如果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一般是认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文由于农村中的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若需要进行租赁的话,此时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才行,当然,按照规定不同性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车主不来处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发生过程,核实犯罪证据,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委托人的法定权益。 一、......


·姐姐捆绑弟弟致死会被处罚吗
      我国曾经出现一个案件,那就是姐姐捆绑弟弟致死。案件的本身是姐姐发现弟弟做错了事情,为了惩罚一下弟弟。就采取了这种极端措施,从而导致弟弟的死亡。现实生活中,因为父母工作繁忙的原因,弟......


·鼻骨骨折工伤该赔多少钱?
      在工作中,如果在工作场合,因为工作而意外受伤的话,是可以得到工伤赔偿的。如果遇到鼻骨骨折这类工伤,鼻骨骨折工伤该赔多少钱?这个需要先根据实际情况来划分伤残等级。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


·聚众赌博罪该怎么认定,如何认定聚众赌博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司法实践中,若要对聚众赌博的人定罪处罚,还需要先进行认定才行。那到底聚众......


·专利保护时间延长是怎么规定的?
      专利保护时间延长是怎么规定的?一、专利保护时间延长规定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


农村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文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