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奸罪中止可免除刑罚吗?

  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权利的犯罪,构成强奸罪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强奸妇女的过程中,自动放弃了强奸行为,这种情况下可以免除刑罚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强奸罪中止可免除刑罚吗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中止,是指在实行强奸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强奸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强奸结果的发生,如实行犯主动放弃强奸、帮助犯及时制止了强奸后果的发生等,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法定减轻、免除处罚情节)
  
  二、强奸罪中止是如何认定的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1、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
  
  2、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
  
  3、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1、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
  
  2、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
  
  3,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犯罪嫌疑人中途主动停止了强奸妇女的行为,要是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是可以免除处罚的,不过犯罪中止必须是避免了危害结果,要是犯罪嫌疑人已经侵犯了妇女再停止的,则不能构成中止,应该认定为强奸罪既遂。要是你有疑问,不妨来电告知网站的专业律师。
  
  
总结: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权利的犯罪,构成强奸罪一般情况下都是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强奸妇女的过程中,自动放弃了强奸行为,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交什么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交什么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


·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


·电动车酒后驾驶算不算酒驾
      算。机动车的定义,指的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索引,上道路行驶,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各种活动的轮式车辆,从上述的描述可以看出,电动车是符合这一定义的,所以说,如果酒后骑电......


·政策内容
      政策内容(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


·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相关规定有哪些
      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相关规定有哪些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在审查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立案申请书以及材料之后,如果案件成立就需要在规定期限内通知被告,从而依法作出案件处理。那么立案后多久通知被......


·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
      主要有:(1)安全保障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求教获知权;(7)依法结社权;(8)维护尊严权;(9)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


强奸罪中止可免除刑罚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