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您都知道,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劳动合同一般存在着期限,合同期满就会进行续签,而有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有的时候不会续签合同,也还是会保持劳动关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自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符合法定和约定的解除情形,就自动解除。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合同情形出现,则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
2001 年11月26日施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招用员工后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单位如不能就合同期限达成一致,单位可以提出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但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用人单位既履行了自身的义务,个人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避免今后发生无端的纷争。可见,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可以以个人意志随意终止的,而是在客观存在的条件下例如死亡、本身合同期满或者用人单位不存在等情况才可以自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任凭个人意志一意孤行,既不能得到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可能还会伤害用人单位的利益,所以为了能够保障自己在用人单位的权益,一定是以正式合同签订为前提工作的。
总结:您都知道,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劳动合同一般存在着期限,合同期满就会进行续签,而有的用人单位或者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后怎么办?
检察院申诉不批捕后怎么办?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
听证会的报名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参政热情的提高,各种听证会也经常召开。听证会作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广泛听取意见的一种方式,有怎样的流程呢?下面律师我们就简单地为您......
·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 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顾名思义,就是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侵犯公私财产权,并且数额较大的。刑法对非法集资罪做了规定,那根据刑法中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怎样认定?换言之,哪些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本......
·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怎么办处理?
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怎么办处理?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可以提交有关房产交易的证据,由法院判决。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
·法律规定污染环境罪能取保吗?
法律规定污染环境罪能取保吗?一、污染环境罪能取保吗办案机关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要根据案情决定,涉及到侦查取证等,仅从书面上自己认为符合规定是不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怎样确定?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怎样确定?工程承包人要负责很多职责,无论是工作内容,还是员工福利,或是投保范围,每一块都不能够遗漏,但很多人对工程承包、以及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不是特别......
自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