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申报流程?

  很多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去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告知由于自己没有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进行,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由此给自己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因此了解工伤认定程序就变得非常的重要,那么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申报流程呢?下面就为您进行介绍。
  
  一、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1、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必须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2、劳动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劳动部门可以根据情况依法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劳动部门受理了申请并在60日内作出了工伤认定结论。
  二、工伤申报流程怎么走
  
  1、申报
  
  (1)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4、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5、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或职工(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或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认定为工伤的参保职工,应在医疗期满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力鉴定申请,有关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处理。认定为工伤的未参保职工,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上文已经做了解答,劳动者要想成为的进行工伤认定,必须要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进行才行,当然工伤认定只是第一步,劳动者在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还要去进行工伤鉴定,鉴定出自己究竟是属于几级工伤,这样后期才能够去向用人单位要求索赔。
  
  
  
总结:很多劳动者受了工伤之后,去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时,却被告知由于自己没有按照工伤认定的程序进行,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由此给自己造成了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送养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送养人要满足什么条件一、什么人可以作送养人(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


·个人挂靠建筑企业怎么交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3]16号文)规定,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协议,下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


·土地使用权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归属是什么?综述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
      发生劳动争议后有什么解决方法(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


·网贷不还可以吗?
      网贷不还可以吗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网贷其实也就是网络贷款,用专业术语来说的话就是P2P,这是近年才开始新兴的中借贷方式,可以说打破了传统民间借贷的形式。然而,网络借贷的兴起随之也带......


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申报流程?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