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案件有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有些时候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是以借款的名义进行的,其实不管在借款或者是投资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犯罪分子为了能够使表面上看起来更加合法,也会存在专门的担保人。由担保人作为担保,就促成了相关合同的生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非法集资案件有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案件有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怎样可以起诉非法集资行为?
  
  (一)准备好集资诈骗案报案证据材料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二)集资诈骗罪报案材料列表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6、本罪起点:个人 10 万元以上;单位 50 万元以上。
  
  三、非法集资怎样认定?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
  
  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其实简单一点理解,非法集资当中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担保人主要要承担自己担保的一些责任,比如说对债务债权责任,担保人肯定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担保人在当中起到的作用来处理。
  
  
总结:有些时候非法集资的犯罪形式是以借款的名义进行的,其实不管在借款或者是投资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犯罪分子为了能够使表面上看起来更加合法,也会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在我国履约抗辩权是什么?
      在我国履约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发生了违约问题,肯定会给另一方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相关损失,但是这种违约不是由当事人主观意识造成的。所以如果对方......


·追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文怎么写
      夫妻离婚的时候虽然确定了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需要支付给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但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此时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方面费用相应的增加,那就有可能涉及到追加抚养费的问题。如......


·不胜任调岗不去被辞退有赔偿金吗
      不胜任调岗不去被辞退有赔偿金吗有经济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钱?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


·醉驾和追尾单独看都是很容易判刑的行为。发现醉驾就罚款拘役,发
      醉驾和追尾单独看都是很容易判刑的行为。发现醉驾就罚款拘役,发生追尾也很容易判别责任的事故方是在后方的车主。但如果是醉驾被追尾呢,责任到底是怎么认定的?我们通过对专家的回答的整理,梳......


·离婚时怎样才能使房子完全归孩子所有
      离婚时怎样才能使房子完全归孩子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


非法集资案件有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