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的,除了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外,还得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总有一方要承担抚养费用。那么,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哪些情况下,抚养费可以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现在,您应该知道了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首先应当协商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可以参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情况等。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走诉讼程序,通过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一方的月收入情况确定抚养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
总结: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的,除了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外,还得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险公司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险公司报销吗?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保险公司会报销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
法院破产清算程序员工怎么赔偿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1、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
·小编个人认为,在日常生活当中国家颁布的每一条法规,对于我国公
我们个人认为,在日常生活当中国家颁布的每一条法规,对于我国公民来说都要有一个相应的适应期。就像我国的醉驾入刑法规实施以来,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醉驾的这种现象,但是在生活当中其实也......
·高温费的定义是怎样的?
相信劳动者们对高温费这个词并不陌生,也都知道高温费是在夏季发放给劳动者的一种补贴。但事实上,高温补贴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劳动者发放的,只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才可以领取到高温补贴,这令许多......
·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能不能再次分割
离婚协议约定无财产后能不能再次分割如果是有未处理的共有财产可以要求在再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前财产则不行,法律规定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
·卖假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卖假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卖假药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卖假药属于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