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方拿钱离家出走的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离婚可能是最好的选择。有一方提出离婚的,对方不同意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法院介入处理。有时候,一方拿了钱后离家出走,来逃避出庭。那么,一方拿钱离家出走的怎么起诉离婚?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一方拿钱离家出走的怎么起诉离婚?
  你可以事先写好离婚诉讼,写明婚姻状况,离婚的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然后到当地的法院立案庭办理,回家等待开庭,在此期间,法院会通知对方,写出答辩状,并通知你们两人在何时到庭,在庭审中,一般是要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接受调解离婚,则制作调解离婚协议书,如果不同意调解,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或者不离婚,如果判决不离婚,只能等到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如果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满两年,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在法院发出公告之后,即使另一方不出现在法庭,法院也可以根据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缺席判决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修正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三、离婚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一方拿钱离家出走的怎么起诉离婚。一方拿钱出走的,另一方可以按照程序发起诉讼,书写一份离婚诉讼书,交给法院。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出庭答辩,如果联系不到一方,会进行公告送达。实在无法联系上的,法院可以执行缺席审判,如果符合判离条件,法院会支持离婚诉讼请求。
  
  
  
总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离婚可能是最好的选择。有一方提出离婚的,对方不同意的话,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法院介入处理。有时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办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逾期不改正的,对......


·手里掌握的有证据该怎么讨债
      作为债权人,当您遇到债务人不按约定还债的情况时,您可能会感觉十分的苦恼,因为自己主动讨债是需要掌握一定证据的,而且即便是您掌握了证据,后续还有很多事要做。那么,手里掌握的有证据该怎......


·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
      在当今时代,如果要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场离婚官司下来,自己也是需要付出不少的费用的。因为在我国虽然法院是用来为人民解决问题的,但是人民在起述时,需要交纳相关费用。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


·交通人伤起诉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人伤起诉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交通人伤起诉状需要注意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劳动合同解除属于终止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解除属于终止劳动合同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一方拿钱离家出走的怎么起诉离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