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在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

  一般在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一、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二十日、一个半月,公诉案件二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等;以上这些规定都是从法院立案受理之日开始计算的。二、审理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一审民事案件;1,开庭后多久判决没规定,2,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判决。3,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内判决。(二)一审刑事案件: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民事诉讼的判决书给原告和被告双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虽然《民事诉讼法》中审理期限作出了规定,但此时并没有规定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一般都是对一审、二审以及再审的具体审限进行了要求。并且针对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是不同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总结:一般在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一、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老人财产继承私分财产规定是什么?
      老人财产继承私分财产规定是什么?一、老人财产继承私分财产规定是什么?老人财产继承私分财产规定是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是完全合法的,老人身后财产分配协议需要按照法律当中......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为了对土地重新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会对城市房屋进行改造。而规划需要改造的土地中,可能会牵扯到一些企业的厂房用地。而对厂房进......


·合伙企业法人股具体内容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人股具体内容有哪些法人股简而言之就是说,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那么合伙企业法......


·集资诈骗罪担保责任吗?
      在我国,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诈骗行为开始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甚至我们都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人。诈骗罪是属于刑法的一种,国家刑法根据诈骗者诈骗的金额数量进行判刑,情节严重的......


·移送管辖一次后再移送是否合法?
      移送管辖一次后再移送是否合法?移送管辖一次后再移送是不合法的,移送管辖是只能够使用一次的。如前所述,移送管辖在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情形,对于移送函移送管辖来讲,由于它是原受理案件法院自行......


·关于保险诈骗罪未遂能否以犯罪论处?
      关于保险诈骗罪未遂能否以犯罪论处?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罪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数额犯以已骗取......


一般在二次开庭后几天宣判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