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入户抢劫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抢劫的行为在社会中还是经常可以看见,有的人甚至跑到他人家里实施抢劫行为,但是在认定入室抢劫问题上还是有很多问题。那么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
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户”的范围
“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
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3、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
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二、入户抢劫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抢劫罪的认定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即行为人仅以所输赌资或所赢赌资作为抢劫对象的,不构成抢劫罪。入户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在量刑的时候会从重处罚。但是入户抢劫的认定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保证刑法的公平公正。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总结:抢劫的行为在社会中还是经常可以看见,有的人甚至跑到他人家里实施抢劫行为,但是在认定入室抢劫问题上还是有很多问题。那么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一、房产证上其中一人死亡且有遗嘱就必须按遗嘱执行吗?
一、房产证上其中一人死亡且有遗嘱就必须按遗嘱执行吗?房产证上其中一人死亡且有遗嘱也不一定非要按照遗嘱执行,因为房产证上的其他人也有权利决定让谁来继承这套房产,如果针对房产在立遗嘱的......
·一、分居三年能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三年能自动离婚吗?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
·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有哪些?一、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有哪些?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不管是怎样的合同都是有一定内容的,而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条款的存在,才能撑起一份合同的内容。那具体说来,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条款呢?而订立合同的时候,程序又是怎样......
·专利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在哪里?
专利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在哪里?一、专利侵权行为具体表现在哪里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
·欠小贷公司的钱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小贷公司的钱无力偿还怎么办?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
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入户抢劫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