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江苏省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劳动关系最浅显的认知,最起码您应该知道自己给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却返还给自己报酬,这就是劳动关系最基本的表现。其实员工在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不管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解决,首先就是要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江苏省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江苏省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1、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
  2、事实劳动关系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二、劳动关系的认定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平等性是由劳动力市场等价交换原则决定的,表现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关系。但这种平等性只是体现在劳动关系建立的过程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的条件、内容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关系即告结束,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支配或指挥,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此时双方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劳动关系确认的依据,肯定最直接的就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过也有可能在我国绝大多数的个体工商户,或者是一些规模比较小的经营单位,都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报名表,考勤记录,这些都是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
  
  
  
总结:对于劳动关系最浅显的认知,最起码您应该知道自己给用人单位付出了劳动力,而用人单位却返还给自己报酬,这就是劳动关系最基本的表现。其实员工在和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打架斗殴双方都有轻伤怎么办?
      民事主体之间,在发生纠纷之后,若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可能会引发您斗殴的事件,在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之后,打架斗殴双方都有轻伤怎么办?对于打架斗殴,造成的人身损害事件,医院如果开......


·刑法规定不适用死刑的有哪些情况
      不适用死刑的情况有: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


·失火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


·起诉借款人多久才会强制执行?
      起诉借款人多久才会强制执行?起诉借款人多久才会强制执行?起诉借款人15天后才会强制执行。债务人必须先去法院民事庭起诉,判决后15天生效,然后法院会限令一个期限一归还,逾期不还,才能去......


·没有结婚证女方跑了要给抚养费不,支付标准咋样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思想比较的开放,不少的人出现了未婚生子的情况,当然有时候一些女性,在生了孩子之后便后悔了,于是不少的女性选择了丢下孩子离家出走,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成了一个大问......


·2023年不批捕怎么办取保候审
      不批捕怎么办取保候审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2、公安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江苏省劳动关系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