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先行拘留的规定当然也在其中。拘留是公安部门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作案证据拿到批准手续之后要进行的步骤,先行拘留则是在特殊情况下的事急从权,那么我国刑事诉讼法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⑴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⑵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⑶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⑷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⑸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⑺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二、拘留的分类
(一)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二)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司法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种,先行拘留并不是拘留中的一个类别,而是一种特殊情况,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况才能进行先行拘留,否则就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可能会被追责。
总结:刑事诉讼法是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先行拘留的规定当然也在其中。拘留是公安部门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作案证据拿到批准手续之后要进行的步骤,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老人自立遗嘱没有公证生效吗?
老人自立遗嘱没有公证生效吗?老人自立遗嘱没有公证生效,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怎么办?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后半年内财产被转移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
·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
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怎么办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如何分割
如今的社会离婚率不断增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经常会引起纠纷,尤其是住房,那么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对于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要求,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判定,有何法律依据。下面就让......
·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专利侵权诉讼的具体管辖规定如下: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
·财产所有权侵权危害都有哪些行为?
当我们的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尤其是那些受到了财产侵权的危害,我们就应该提出疑问财产所有权侵权危害都有哪些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财产侵权的行为就是对他人的财产进行侵犯,占有以及......
刑事诉讼法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