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去法院起诉别人诽谤诬陷怎么起诉?

  当我们发现有人恶意捏造一些事实传播,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名誉权,但是起诉并不是直接就去法院起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那么去法院起诉别人诽谤诬陷怎么起诉呢?
  
  
  去法院起诉别人诽谤诬陷怎么起诉?
  
  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告诉。
  
  
  (一)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c、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二)起诉诽谤需要什么证据?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只要事实存在,两者都构成诽谤,诽谤罪需情节严重,前者一般是道歉,后者就需要负法律责任了。
  
  民事诉讼法作为规定民事诉讼的程序法,对于诉讼的起诉材料、条件、审判期限等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去法院起诉别人诽谤诬陷怎么起诉,刑法中规定了明确的证据,这些都是起诉必备的材料,为了能让法院立案,要对诉讼材料有一个充分的准备,以保证起诉立案,自己的利益能得到有效保护。
  
  
总结:当我们发现有人恶意捏造一些事实传播,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严重影响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障自己的名誉权,但是起诉并不是直接就去法院起诉的,根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保外就医具备的条件
      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在服刑期间确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取保在监所外医治的一种临时性措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一是保外就医的人必须是被判处......


·瞒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
      瞒报疫情的构成犯罪吗?瞒报疫情的构成犯罪,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


·福建五险一金查询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的小伙伴们,您参加工作后有的地方或公司就会签订合同,合同上会签订五险一金,那么您知道每个省市的五险一金是不一样的,了解这些内容就需要查询相关法律细节,您签订的话就需要了解细节......


·北京限购房申请条件和申购流程是什么
      随着买房热潮的有增无减以及房价的不断升高,像杭州、北京等很多地方已经颁布了《限购令》,以此来打压、抑制人们的买房行为。虽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人们买房的激情依旧没有消退。那么,在限购......


·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去法院起诉别人诽谤诬陷怎么起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