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河南司法鉴定新规包括哪些?

  司法鉴定在我国是一种专业的鉴定,还实际上对于很多案件,无论是刑事上的案件还是民事上的案件,有的时候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各个地方的司法鉴定也是有着当地的规定的。那么您都想知道河南司法鉴定新规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是指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作出结论的活动。
  
  第三条 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 司法鉴定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司法鉴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鉴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司法鉴定工作。
  
  第二章 司法鉴定管理
  
  第七条 省、省辖市设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第八条 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工作;
  
  (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疑难、争议等司法鉴定事项;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鉴定活动进行监督。
  
  第九条 司法机关负责管理其内设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
  
  第十条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是指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的委托,有偿提供司法鉴定服务的活动。
  
  第十一条 省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登记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负责颁发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负责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的年检注册。
  
  第三章 司法鉴定机构
  
  第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司法鉴定机构包括司法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和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
  
  第十三条 司法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鉴定活动。司法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从事有偿鉴定活动。
  
  第十四条 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可以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鉴定机构面向社会服务的,应当向省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按照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司法鉴定活动。依照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行业鉴定机构面向社会服务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省司法行政部门登记,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可以从事相关的司法鉴定活动。其他鉴定机构从事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司法行政部门核准,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
  
  第十五条 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年检和公告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省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建若干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只从事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终局鉴定。
  
  第十七条 司法鉴定机构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守纪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业技术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业务。
  
  二、第四章 司法鉴定人
  
  第十八条 司法机关内设鉴定机构中的司法鉴定人的资格,由司法机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认。在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业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经省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按照规定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在其他鉴定机构中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
  
  第十九条 具备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人员,经省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方可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司法鉴定人只能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执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情,询问与鉴定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检材;
  
  (三)应邀参与、协助勘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核定业务范围的鉴定委托
  
  (五)与其他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保留意见;
  
  (六)获得执业报酬;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首先,河南省的司法鉴定的规定是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其次还规定了司法鉴定人应当享有的一些权利。最后就是司法鉴定的活动应当要独立的进行,并且相关的部门应当对这个活动进行支持。
  
  
总结:司法鉴定在我国是一种专业的鉴定,还实际上对于很多案件,无论是刑事上的案件还是民事上的案件,有的时候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各个地方的司法鉴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欠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认为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此时都是可以报警处理的。但现实中,要是遇到欠钱不还的话,此时是否也可以报警处理呢?换言之,欠钱不......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
      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一、合同解除属于民事纠纷吗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劳动合同可以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


·医生医患纠纷处理办法是什么?
      医生医患纠纷处理办法是什么?当医生面临疑难杂症的时候,误诊的风险就会增加。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我国每年都发生大量的医疗纠纷案件,有些医生甚至忍受不了长期的干扰,......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实习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社会生活当中,有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会在员工实习期间就和员工签订专门的实习合同。实习合同和员工正常的劳动合同肯定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合同当中主要是针对的员......


·一、醉驾5年到了怎么报考驾驶证?
      一、醉驾5年到了怎么报考驾驶证?正常流程报考就可以了,就像第一次报考一样。申请学车要准备这些资料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


河南司法鉴定新规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