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成都作为四川省会,近年来发展迅速,兼备西蜀悠久历史与特有的文

  成都作为四川省会,近年来发展迅速,兼备西蜀悠久历史与特有的文化氛围,成为中国西南部的经济与文化的中心。自然,成都的房源也变得炙手可热,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那么,在成都购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近期又有什么新的政策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成都市商品住房销售正式施行公证摇号选房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今日,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与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全部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销售方式。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2016年10月1日以来,成都市本着科学管控、精准调控的原则,先后出台多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是,近期一些商品住房项目中捂盘惜售、捆绑销售、投资炒作等现象较为突出,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促进商品住房开盘销售的‘公开、公平、有序’,维护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市场秩序稳定,因此出台本《通知》。”广大购房者可以放心的是,《通知》明确要求,“全款支付”不得被“额外对待”,同时开发企业不得设置捆绑销售、挂牌价外收费等不利于购房人的登记条件,摇号过程将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同时排序时间应在“白天”。
  限购措施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限贷措施
  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第七次工作会议审议后通过,将从10月9日起调整成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政策。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30%,不再分主城区和非主城区,结清按揭后再按揭购买的首付按照首套房执行,有一套房未结清再按揭购买的首付比例调整为40%,有两套以上房未结清按揭再购买不再放贷。本限贷措施适用于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成都新出台的公正摇号,限购,限贷等措施,尽可能的保障了成都购房者在购买心仪房源时候的公平性,这样强硬的政府措施,增强了购房者的积极性与自信心,同时限制了一人购买多套房产的可能性,有效抑制了房价的疯涨。
  
  
  
总结:成都作为四川省会,近年来发展迅速,兼备西蜀悠久历史与特有的文化氛围,成为中国西南部的经济与文化的中心。自然,成都的房源也变得炙手可热,近年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死亡抚恤金提存手续如何办理?
      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导致死亡,企业会支付丧葬费、死亡抚恤金等。如果属于工伤,还会按照工伤保险支付赔偿金。通常,领取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是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死亡抚恤金需要家......


·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什么?
      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什么?“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


·北京劳动仲裁判决多久时间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什么时候?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孩子成年之后,也就是意味着年满18周岁。变更监护权的条件如下。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


·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一、昆山市商品房购销合同范本包含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成都作为四川省会,近年来发展迅速,兼备西蜀悠久历史与特有的文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