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调取发还相关规定如何理解?

  在案件的侦查和审理过程中,证据对确定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实施至关重要,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可以依法调取案件相关的物品作为证据,在案件侦破和审判后,对合法物品应及时返还,那么,刑事诉讼法调取发还的相关规定应如何理解呢?
  
  
  1、公安机关应区分情形,合法调取及扣押善意第三人所占有的涉案物品。取证措施的合法性是所取得的物证合法性的前提。目前,公安机关扣押涉案物品的主要法律依据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需要注意的是,在治安案件调查和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中,对于涉案物品的取证措施,三部法律规范针对所处理案件的性质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取证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为,在区分情形的基础上,“可以扣押”或“应当予以登记”;《行政处罚法》规定为,“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而《刑事诉讼法》规定为,可以“收集、调取证据”,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进一步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
  
  因此,公安机关在个案侦查时对于涉案物品持有人具有合法的侦查取证权力,可以就物品特征、物品来历、交易方式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查、询问,持有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但对于善意第三人所占有的涉案物品只有在作为刑事案件侦查时才能予以调取扣押,而作为治安案件调查时对于此类物品不得扣押。
  
  2、公安机关不宜先行发还调取于善意第三人处的涉案物品。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追缴的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返还的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显然,对于善意第三人所占有的涉案物品不能“追缴”。
  
  按照前文所述,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于此类物品可以“调取”,至于是否能够作为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调取”与“追缴”显然有着不同的法律含义。“调取”是临时性改变涉案物品占有的取证措施,而“追缴”是对涉案物品权属的终局性执行措施。因此,“调取”不等于“追缴”;“调取”也不必然导致“返还”被害人。
  
  综上所述,关于刑事诉讼法调取发还的相关规定,在理解上重点要区分从善意第三人处取得的物品如何调取和发还,由于公安机关的侦查职责范围既包括治安案件又包括刑事案件,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可以对作为证据的物品进行询问和调查,但治安类案件不得调取扣押,刑事类案件则可以。
  
  
  
  
总结:在案件的侦查和审理过程中,证据对确定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实施至关重要,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可以依法调取案件相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


·不赡养老人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不赡养老人分割财产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


·互联网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互联网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互联网公司及其分类互联网公司是由网络为基础的经营,一般包括IT行业、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互联网公司的分类:1、搜索引擎,2、综合门户,3、即时通......


·批准逮捕后需要取材料吗?
      一、批准逮捕后需要取材料吗?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机......


·死者家属可以继承哪些财产
      死者家属可以继承哪些财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


·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可以吗
      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可以吗一、商标专用权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专利权、著作权并称为知识产权三大支柱。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经依法核准注册,由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


刑事诉讼法调取发还相关规定如何理解?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