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酒精含量超标的,是醉驾行为也是犯罪行为。那么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相关事项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关于办理醉驾指导意见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研究,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与其所依附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据此,《意见》第一条对“醉酒”、“道路”、“机动车”作了界定。
  
  关于“醉酒”的认定标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二)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重处罚情节
  
  《意见》第二条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后果、醉酒驾驶行为的危险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方面,规定了七种从重处罚的情形,并设置了一项兜底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关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
  
  《意见》第二条第(一)项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从重处罚。理解该项规定,主要注意四点:第一,该项规定的发生交通事故从重处罚,是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为前提。第二,实践中,醉驾者并不一定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可能对方的过错更为严重,故该项规定对醉驾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从重处罚,但被告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因其性质恶劣,即使只负次要责任,也应从重处罚。第三,该项并未明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的程度和人数,以及造成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主要考虑是,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对于醉驾发生实际危害后果的,一般情况下均应从重处罚。如以人员受伤程度或者财产损失数额作为是否从重处罚的标准,难以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且规定过细会导致缺乏灵活性,难以应对实践中的复杂情况。例如,发生交通事故致多人轻微伤的并不一定小于致一人轻伤的严重程度;又如,发生相同程度的车辆碰撞,因对方车辆价值不同,产生的维修费用可能相差悬殊。故该项规定未以交通事故的具体后果作为划分是否从重处罚的标准。但实践中,可以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危害程度,确定从重处罚的幅度。第四,对于发生交通事故仅致本人受伤或者财产损失的,系被告人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的代价,不应因此对其从重处罚。只有造成他人受伤或者公私财产损失的,才对量刑产生影响。
  不难发现,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政府依法严惩酒驾的犯罪行为。这也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由于酒驾存在高度的危险性和不确定性,其相关问题处理起来也是很麻烦的,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因此《意见》的出台,为处理酒驾案件提供了参考。
  
  
  
  
总结: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酒精含量超标的,是醉驾行为也是犯罪行为。那么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广州社保中断补缴后能买房吗?
      一、广州社保中断补缴后能买房吗广州买房条件1:外地人广州买房需要近连续正常买够36个月以上社保,没社保不符合购房条件。广州买房条件2:外地人广州生育需要连续正常买够12个月以上社保,可以......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的罪刑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验资报告?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验资报告?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


·宅基地补偿费怎么算
      宅基地补偿费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宅基地面积加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


·民事案件20万元标的诉讼费多少
      民事案件20万元标的诉讼费多少?民事案件20万元标的诉讼费是4千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什么是质押与质物?质押权如何办理?
      什么是质押与质物?质押权如何办理?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质押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中。质押权涉及多个方面。例如在典当中一般都会涉及到......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