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某个工程项目签订发包

  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某个工程项目签订发包合同时,代表发包方在合同上签字的往往会有一名发包代表人,这也是发包方指定的就此项工程代表其行使发包合同权利的责任人,那么,是不是发包代表人就能够全权处理所有的工程大小事项,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签字授权是怎样的呢?
  一、发包人代表的含义
  根据住建部与工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的词语定义与解释,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在实践中,发包人代表不仅代表发包人行使合同权利,还可能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但不管是权利还是义务,应全部基于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发包人代表只能依据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履行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二、关于发包人代表授权范围的约定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以此明确告知承包人,只有特定人在特定权限内的行为,发包人才予以认可,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通常为:负责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工程质量、各方关系处理、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现场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工程师(如有)职权范围外的全部工作。其中,发包人代表对工程文件及其它发包人与承包人往来文件的签认将会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价款等发包人的核心利益,基于发包人代表的职能,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应仅限于不减损发包人权利且不加重发包人责任的纯技术性工作,而签字权限应仅限于签署不增加工程造价、不降低工程质量、不增加工期的纯技术性文件等。此外,将发包人代表的职责限定在纯技术性工作这一层面,发包人代表可以依据其自身专业技能,代表发包人对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以及可能影响造价、影响效果、影响功能、影响工期等的技术性因素进行初步审查和核实,并将初审意见报告给发包人,由发包人综合各方面情况后进行盖章确认。综上所述,关于建设工程发包合同签字授权的问题,在发包合同上签字的发包人代表并不说明其能够处理工程项目的所有事项,发包方会在合同的专门条款中明确授予发包人代表的权限,一般情况下,其签字范围不包括涉及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的专业性工程施工文件。
  
  
  
总结: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某个工程项目签订发包合同时,代表发包方在合同上签字的往往会有一名发包代表人,这也是发包方指定的就此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成都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
      成都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一、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1、铁路用地。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2、公路用地。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


·股东欠债公司破产能申报债权吗
      股东欠债公司破产能申报债权吗不可以的,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


·驳回起诉裁定书格式模板
      驳回起诉裁定书格式模板一、驳回起诉民事裁定书格式模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用)(××××)×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


·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标的通常为不动产与大型动产(如交通运输工具),质押的标的是动产为主与权力。2、占管形态不同:抵押无依旧由借款人所有保管,不转移对......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对刚刚播......


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某个工程项目签订发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