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工,项目的运转,等等都是要用到资金的,所以公司的融资能力也是非常的关键。一个公司的融资能力,决定了公司的稳定情况。如果公司出现一些危机,往往会通过更换法人或者是股东的方式来解决危机。那么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非融资性担保
  
  非融资性担保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但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业务的机构。
  
  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简介
  
  1、设立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应报送下列申请文件:
  
  (一)申请报告,包括设立目的、发起人的名称和地址、注册资金数额及资金来源、申请从事担保业务的经营范围;
  
  (二)担保机构章程;
  
  (三)担保机构的担保细则;
  
  (四)担保机构的经营业务管理办法;
  
  (五)有效的银行资金证明文件;
  
  2、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准入条件
  
  (一)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
  
  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发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从事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2、主要业务人员熟悉业务规则及业务操作程序,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三分之二人员有2年以上行业相关业务等工作经历。
  
  (四)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人员制度。
  
  (五)政府监管部门及行业指导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获得从业人员资格5人以上。
  
  3、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
  
  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 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财政支付担保、联合担保、仓储监管担保、其他经 济合同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投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三、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年检
  
  各省市非融资性担保协会为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指导部门。非融资担保机构应取得担保行业指导机构颁发的 资质证书,并通过行业协会的年检。非融资担保机构应将获得的资质证书、年检证明材料等向工商登记部门备 案。行业协会与工商登记部门将逐步实现联合年检制度。
  
  四、非融资性担保等级认定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各等级标准如下:
  
  (一):一级等级
  
  1、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以上;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主要业务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80%以上;
  
  3、总担保额度在2.5亿元以上,在保余额达1.5亿元以上,代偿损失率不超过2%;
  
  4、监管机构和指导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二级等级:
  
  1、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7000万元以上;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学专科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的70%以上;
  
  3、总担保额度在1.2亿以上,经营第一年年末担保余额达0.9亿元以上,代偿损失率不超过4%;
  
  4、监管机构和指导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三级等级:
  
  1、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应占人员总数60%以上;
  
  3、总担保额度在0.8亿以上,经营第一年年末担保余额达0.6亿以上,代偿损失率不超过4%;
  
  4、监管机构和指导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四级等级:
  
  1、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以上;
  
  2、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主要从业人员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初级职称者占人员总数的60%以上;
  
  3、总担保额度在0.4亿以上,经营第一年年末担保余额达0.3亿以上,代偿损失率不超过5%;
  
  4、监管机构和指导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非融资性担保的机构在申请时,应该提交一定的材料,比如说,担保机构的一些章程,担保的细则还有机构的经营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一些有效银行资金的证明文件。
  
  
  
  
总结: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噪音污染归哪个部门管理
      噪音污染归哪个部门管理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门就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噪音进行查......


·一、离职后工伤鉴定还有用吗?
      一、离职后工伤鉴定还有用吗?离职后进行工伤鉴定,显然是有用的。职工工伤辞职后工伤鉴定还有用,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待遇。如果在职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那么,......


·合同到期离职怎么弄?手续如何办理?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如果老哦的那个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由于自身原因想要更好的平台,不想跟公司续签合同,合同到期离职怎么弄?怎么办理相关手续呢?今天,我......


·下班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
      自己摔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只要证明是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导致的受伤就算是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郑州市作为一个大城市,律师事务所也是有非常多的,这些律师事务每天都在承接大大小小的案件。工程纠纷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事件,许多身在郑州的处于纠纷中的人也希望......


·一、交通事故赔偿钱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钱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跟责任划分肯定是有关系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