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诉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法院有的时候在审理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当中,综合相关卷宗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涉及刑事案件,在犯罪的过程当中还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这就是所谓的刑事诉讼过程当中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诉法第71条当中有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七十七条,【附带民诉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的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在刑事诉讼的进行过程中,前提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应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如果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损失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为保护公共财产和社会利益,人民检察院可以代为提出诉讼。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95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4-106、118条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新《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此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当中规定,如果在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发现财物遭受损失的话,是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不过一般法庭在审理这种案件的时候都是先刑后民的,当然作为原告方来说,法院也需要尊重被告方的意见。
  
  
  
  
  
总结:我国法院有的时候在审理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当中,综合相关卷宗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涉及刑事案件,在犯罪的过程当中还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对于泄漏商业机密怎么定罪?
      对于泄漏商业机密怎么定罪?一、对于泄漏商业机密怎么定罪?1、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泄露商业秘密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按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2、相关法律......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范本的格式
      在生活农民通常会把闲置的土地租出去挣取部分资金,农民的土地是国家给予农民耕地使用,如果荒地或无法耕种的土地可以租出去。为了防止上当受骗会签订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范本,下面将合同范本列出......


·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
      多数人的观念里面,还认为杀人的就应该偿命。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将逐步减少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但同时规定了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那么,在哪......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
      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房地产开发商是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修建商品房的,当施工结束后,开发商会进行商品房预售,也就是平时所见的期房。而房地产商对资金的需求是非常强烈的,通......


·买房流程需注意的问题
      买房流程需注意的问题1、确认售房企业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出售商品房的主体应是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代理销售的机构,必须取得......


·逃税罪税额巨大指的是什么?
      逃税罪税额巨大指的是什么?逃税罪税额巨大指的是1万元以上,这主要是根据我们国家关于经济类型的犯罪追诉标准规定里面所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偷税的数额较大的话,就会进行一个立案方面的处理,或......


刑诉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