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产税这一税收政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制定,只不过是随着近几年

  房产税这一税收政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制定,只不过是随着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热度,国家为了宏观调控相关的税收政策因此增加了房产税。各省市的房产税在实施的时候,都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征收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上海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一、上海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上海房产税是在2011年试点实施的。
  
  而在今年年底前就需要缴纳房产税了,市税务局提醒,请于12月31日前缴纳2016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征收对象为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
  
  二、上海市房产税征收对象
  
  1、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住房。
  
  三、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1、免征点:60平方米/人
  
  2、税率:房产税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3、房产税征收标准计算公式: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上海市的房地产税是在2011年开始正式征收的,并且上海市税务局今年的规定是必须在年底之前就交纳房产税。上海市的房产税的征收起点为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的70%,您记得及时到当地的税收及缴纳税款。
  
  
总结:房产税这一税收政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制定,只不过是随着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热度,国家为了宏观调控相关的税收政策因此增加了房产税。各省市的房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婚前财产公证多少钱,它的流程是怎样的
      男女双方结婚之前,如果彼此财产差距较大的,可以去公证机关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免在婚后产生纠纷。说到财产公证,很多人就有疑惑,婚前财产公证要多少钱,它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我们下......


·拖欠员工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
      拖欠员工工资多久违法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


·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可以有哪些
      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可以有哪些要写好上诉理由,首先应明确什么事由可以成为上诉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可以成为当事人上诉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一)上诉人......


·朋友欠钱了不还我该怎么办?
      朋友欠钱了不还我该怎么办?朋友欠钱的,可以起诉来进行处理,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可以诉讼来解决,具体程序如下: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


·男孩抚养权一般判给谁的?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在夫妻双方诉讼离婚时是一个十分常见的问题。夫妻离婚,必然有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判决上也会结合法律与实际情况进行考虑。那么,在离婚诉讼......


·打架斗殴调解不成派出所怎处理
      打架斗殴调解不成派出所怎处理生活中,有些人性格上比较冲动,往往会因为一些小事情而与他人大打出手,而此时围观的人可能也会报警,让警察来进行处理。那此时对于打架行为如果调解不成派出所怎......


房产税这一税收政策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制定,只不过是随着近几年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