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
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管激烈到什么程度,终究会有一方可能得不到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面对这样的情况,未取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应持什么样的态度,日后该怎么做呢?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
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
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在实践中,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形: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时常会破罐破摔,尤其是当孩子表达不愿意随他(她)而生活的时候,还会迁怒于孩子,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一概不管不顾。这样做是极其错误的。孩子终究还是孩子,只要对他(她)真诚的付出爱,慢慢的孩子就会回到自己的身边(尽管也可能不会忘记对方,事实上我们也不主张怂恿孩子记住一方,而忘记另一方,那样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将会构成极大的不利影响)
·现阶段
现阶段,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很多人因为工作的不合适而调动工作或者大学生毕业面临就业问题。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我们应该做的都有什么。只有办理了相应的入职手续我们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对单......
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