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集资抓人要求是什么?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多发,给不少老百姓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我国政府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也很大,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的报案后,会判断是否构成非法集资,符合条件的,才能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展开调查。那么,非法集资抓人要求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非法集资抓人要求是什么?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追诉标准》,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二、非法集资的犯罪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非法集资的识别办法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综上所述,处置非法集资是有一定程序的,公安机关要先立案,经过调查,符合非法集资犯罪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才能抓人。对于犯罪主体是个人的,非法集资抓人要求是集资金额在五十万以上。抓到犯罪嫌疑人后,证据确凿的话,检察院会发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理。
  
  
  
总结: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多发,给不少老百姓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我国政府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也很大,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的报案后,会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法216条控股股东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216条控股股东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公司法所调整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其中包括股东的一些权益,还有就是与公司相关的一些人员的权益都是会维护的。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控股股东......


·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
      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一、国有土地出让金几年交一次?土地出让金不需要几年交一次,而在使用期间,只需要交纳一次就可以了,所以就不存在几年缴纳一次的问题。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是:......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对于当事人过世后遗嘱可公证?
      对于当事人过世后遗嘱可公证?立遗嘱人去世的话不能再公证了。遗嘱公证申请要求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


·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条上担保人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一、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公证处股权继承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我国《公证法》第二条对此作了明确的定性。股权继承公证,法律关系......


非法集资抓人要求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