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职工在申请办理工伤赔偿手续的过程中,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两个最重要的环节,也是缺乏相关办理经验的职工最容易混淆的环节,用最简明扼要的话语来理解,工伤认定是决定职工能否拿到工伤赔偿的关键,而伤残鉴定则是决定当事人能够拿到多少赔偿的关键,那么,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呢?
  
  
  工伤认定就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对工伤职工的伤残性质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伤残鉴定通常是指对人身伤害的一种程度的鉴定。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但更多存在区别。
  
  一、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经取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也即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工伤鉴定申请者的申请;伤残鉴定的前提是,申请者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三、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工伤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工伤保险条例》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工伤鉴定时需同时提交的材料有: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包括职工个人情况资料、职工工伤情况资料、医疗机构诊断资料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受伤评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者精神状态、生理机能、街跑结构的异常及其对生活的影响,伤残鉴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残疾诊断证明等。
  
  四、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的区别问题,从法律适用上来讲,前者主要用于工伤事故认定,后者主要用于交通事故鉴定,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申请人不同,前者是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及工会组织,后者只能是当事人本人,还有申请条件不同,提出认定或鉴定申请的时间也各不相同。
  
  
  
  
总结:工伤职工在申请办理工伤赔偿手续的过程中,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两个最重要的环节,也是缺乏相关办理经验的职工最容易混淆的环节,用最简明扼要的话语...#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
      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曾遇到过被拖欠工资的情况,而实践中往往是通过延迟发放工资的时间来判定是否构成工资拖欠。那么您知道究竟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吗?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合同双方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诉讼如何进行?
      合同双方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诉讼如何进行?合同双方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诉讼将会按照当事人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等环节进行。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方式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方式是什么?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控股的公司,主体存在特殊性,但一经设立,会与社会公众以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发生经历利益关系,故而政府在设立此种类型的企业时,在满足设立条件......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


·印花税的征收方式包括了哪些
      印花税的征收方式包括了哪些一、印花税的征收方式包括了哪些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二)从量计税情况下......


·非法集资罪律师辩护收费是怎么样的?
      非法集资罪律师辩护收费是怎么样的?一、非法集资罪律师辩护收费是怎么样的?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受害人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为刑事案件的最终结果是起到惩戒的作用,也就......


工伤认定 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