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醉驾行为害人害己,所以需要广大司机朋友自我监督。但是人的自制

  醉驾行为害人害己,所以需要广大司机朋友自我监督。但是人的自制力总是有限的,国家还将醉驾行为列入刑法,以最大限度的减少醉驾行为。可是还有人对醉驾不很了解。有人咨询:醉驾124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怎么处罚?
  
  醉驾124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怎么处罚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广大读者朋友可能已经知道:该血液酒精含量已属于最佳驾驶的范畴,涉嫌刑事犯罪。所以处罚也就会依据刑法处罚。一般情况下如果没造成严重交通事故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总结:醉驾行为害人害己,所以需要广大司机朋友自我监督。但是人的自制力总是有限的,国家还将醉驾行为列入刑法,以最大限度的减少醉驾行为。可是还有人对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不断革新,您的安全意识也是在不断地提高。而各种建筑工程等在建设完毕后也是要投入生活中使用的,所以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也就越发严格......


·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是什么?
      一、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是什么?关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审查标准主要是:(1)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2)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3)系争......


·根据法律规定打架上法院起诉有用吗?
      现在社会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所以国家队打架斗殴这种现象是严厉禁止的,一旦发现的话,会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当然有的时候情节轻微,不会构成刑事案件,只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方面,确实也有着相......


·离开两年算自动离婚吗?
      离开两年算自动离婚吗?离开两年不算自动离婚,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不是夫妻;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


·一、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不给看小孩吗?
      一、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不给看小孩吗第一,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


·一、租赁转让也符合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吗?
      一、租赁转让也符合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条件吗?符合,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


醉驾行为害人害己,所以需要广大司机朋友自我监督。但是人的自制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