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

  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
  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其实法人是一个公司的代表,拥有很大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是董事会所提供的,所以,法人是不可以解散公司的。按照我国相关要求,解散公司只能够董事会进行。相信您不是很明白,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知识。
  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股东要解散公司,可以按如下方法操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解散。所以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公司可以解散。但是如果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解散事由的条款使公司继续存续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项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的,公司解散。由此股东可以通过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方式,来决议公司解散。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解散公司决议的,公司解散的事由即为成就。
  3、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中,明确了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种情形为:(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是没有权力解散公司的。如果想解散公司,就必须拥有股东大会的授权,股东同意解散公司,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其实法人是一个公司的代表,拥有很大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是董事会所提供的,所以,法人是不可以解散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订立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立遗嘱要注意什么
      遗嘱的订立有多种形式,而不管是采取哪一种形式订立遗嘱,此时都有一些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不然就有可能造成遗嘱无效的情况,那么就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了。究竟订立遗嘱要注意哪......


·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罪侵犯的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要求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后,才能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那么实践中对盗伐林木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


·商标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铺买卖注意事项:(一)业主要注意四大的问题1、客户的购买能力首先了解客户是否能够全款购房,如果客户是贷款购房,客户资质是否有问题必须落实,以免签定购房合同之后贷款不能按时到位从而造......


·办离婚证买二套房可以吗?
      有许多人在离婚之后不知道自己买的房子到底是第一套房还是第二套房,那么办离婚证买二套房可以吗?二房的标准是什么呢?现在很多人人都会办理假的离婚证买第二套房原因是可以少交很多钱。我们为......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2、物......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后几日内告知是否立案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后几日内告知是否立案?1、起诉之后一般7天之内就会告知是否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


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