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

  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复利又称为“利滚利”,在一些借款纠纷中,常见出现复利的现象。复利就是在下一个周期内计算利息的时候把上个周期本金和利息加在一起计算。那么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按规定,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得计算复利。规定复利的,复利部分无效。但是,实际中很多民间贷款都是有复利的,具体处理的时候,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予保护。二、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一)利率问题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二)利息问题1、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2、即使是无息借贷,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讨不还,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三)“超四倍”利息在合同履行后的返还问题在此,我们不得不提醒借款人注意:双方约定利率超过四倍,在履行完毕后,借款人又起诉,要求对超过四倍部分予以返还。对以上请求是否支持,司法实践是,对已履行的超过四倍的利息不判令返还。其理由是根据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不受保护”按此条规定:超过部分的不保护”既不保护贷款人收取超过的部分,也不保护借款人返还多付的部分。借款人可以再履行期间拒绝支付多付的利息,但已多付的部分属于赠与部分,根据我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规定,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由此可见,民间借贷也不得约定复利(即利滚利)。可以约定复利,但复利后的利息不可超过四倍。(四)借款中保证人承担何种责任?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若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按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间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有效期应在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民间借贷是不允许复利的,约定复利部分是无效的。这是为了防止借贷人谋取高额利润,但是在社会中民间借贷大多数情况下是约定了复利,这是违法行为。所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总结: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复利又称为“利滚利”,在一些借款纠纷中,常见出现复利的现象。复利就是在下一个周期内计算利息的时候把上个周期本金和利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受害方在交通事故次责怎么处理赔偿的?
      一、受害方在交通事故次责怎么处理赔偿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是次要责任,则本方损失额度只能够索赔总损失额度70~80%,并且需要承担其他损失方的20~3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中如果是无责任方,......


·房子在父亲名下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离婚时需要分割的财产也越来越多,其中房屋是价值巨大的财产,对之进行分割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平地进行分割,否则会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房......


·交通肇事致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致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致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我单位于 年 月 日与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我单位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


·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形态是怎样的?
      一、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形态是怎样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根据规定,在构成特征方面:(一)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


·合同履行地法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活动的多样性,我们可能和天南海北的公司之间都存在着业务上的往来,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当中达成的交易,合同的标的物必然有具体履行的地点,当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的纠纷上升到必......


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