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规定缓刑刑期一般是多长

  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也就是对符合条件的罪犯暂缓执行所判的主刑,但要是说到缓刑刑期其实一般是指的缓刑的考验期,只有在考验期内遵守了相关的规定,没有再犯新罪、发现漏罪的,那么才能认为成功的缓刑,之后不用执行原判刑罚。那么缓刑刑期一般是多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律规定缓刑刑期一般是多长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问。缓刑是对所判处的刑罚有条件的不执行,为了考验犯罪人是否遵守这种条件,就要在决定缓刑的同时,确定一个对犯罪人进行考验的期限,这便是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一)拘役的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能少于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五年,在此范围内,缓刑考验期限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罚。(二)必须注意原判刑期与缓刑考验期限的比例关系,一般来说,考验期限应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例如,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五年,对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三年,虽然也是合法的,但不太合适。(三)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考验期限。因为缓刑考验期限不是刑罚执行期限;规定考验期限是为了考察犯罪人在此期限内是否遵守一定条件,如果将羁押日期折抵考验期限,就失去了规定考验期限的意义;先前的羁押期实际上也是人民法院考察犯罪人有无悔罪表现,从而决定是否宣告缓刑的日期,不能折抵考验期限。
  二、缓刑考验期内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其实要搞清楚法官在判刑的时候所判的究竟是拘役还是有期徒刑,其中不同类型的主刑对应的缓刑考验期期限是不一样的,其中要求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两个月,但如果被判的主刑是有期徒刑的话,那么此时缓刑考验期最少不能少于一年。
  
  
  
总结:缓刑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也就是对符合条件的罪犯暂缓执行所判的主刑,但要是说到缓刑刑期其实一般是指的缓刑的考验期,只有在考验期内遵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闯红灯的标准是怎样的
      闯红灯的标准是怎样的一、闯红灯的标准(一)红灯的标准在交警队是三次成像的意思就是红灯时车牌部分越过标志线是一张照片车行驶过中间交警的站台一张车越过对面标志线一张这三张一起成像......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范本怎么写
      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范本怎么写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对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属于一种裁判文书。这种法院经常需要拟定的文书,一般都有官方建议的范本。在最高人民法院网,帮找到了你......


·一、房屋买卖合同毁约项怎么写?
      一、房屋买卖合同毁约项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毁约项应当写以下几个内容: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矿棉板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矿棉板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矿棉板购销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


·两口子写的分居协议书行吗?夫妻分居协议书有用吗?
      在社会现实情况中,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后但又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往往会签署一份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分居协议书。下文中,我们就两口子写的分居协议......


·公民可以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哪些
      公民可以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哪些公民自出生之日开始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可以实际享有一些法律赋予的权利,这点与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年龄和精神状态达到一定标准才......


法律规定缓刑刑期一般是多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